本月麥田計劃11周年年會辯論會的辯題是:做公益,在乎熱心還是專業(yè)性?熱心,近乎德;專業(yè)性,近乎能。或者說兩者近乎“公心”與“能力”。德與能何者為先,哪個更重要?這個辯題在公益界由來已久,結論見仁見智。
類似的話題在歷史上討論也很多。南開學校的“公能校訓”(“允公允能,日新月異”,“允”是“既”、“又”的意思),實際上也談的是這個問題。“公能校訓”是張伯苓先生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提出來的,同時強調“愛國愛群之公德”與“服務社會之能力”。張伯苓先生說“愛國可出乎熱情,救國必須依靠力量”,所以“能力”很重要。他又說“‘公’字最最要緊”。可能他還是將“公心”放在“能力”之先的。“公能校訓”的表述,本也是“公”在“能”先。對一個志愿者而言,做公益首先講“公心”再論“能力”,似乎是應有之義。
不過換一個角度理解,按照“公能校訓”的論述,其實“公心”、“能力”是不可分割的,是一個整體。“公”是一種“能”,“能”是一種“公”。既是一體,當然不能分先后,都至關重要。“公能校訓”隱含著一種思維方式,且稱為“公能思維”,根據公能思維,就不難得出這個結論。
漢語句子經常是沒有主語的,人們解讀時潛意識中或常把主語設定為單數,尤其是第一人稱的“我”。“公能校訓”所代表的“公能思維”有所不同。公者,團體也,社會也,公能思維是群體本位的,看問題不從“我”出發(fā),必同時從個人、團體、社會三個角度出發(fā),注意三方面的多元互動關系。以公能思維理解麥田這個辯題,“做公益”的主語就可以同時是“我”、“我們”(團體)、“大眾”(社會),是復數的。“我”做公益,還想變“我”為“我們”,凝聚起一個團隊,那僅僅靠熱心夠不夠?肯定不夠,還需要領導能力、組織能力。一個團隊要做好公益,除了熱心,必須有專業(yè)能力、協作能力。要帶動“大眾”參與公益,讓人們都奉獻熱心,則必須有良好的外聯、傳播、創(chuàng)新能力。所以“公心”離不開“能力”。另一方面,帶頭人僅有專業(yè)能力,無道義感召力,也很難成為眾望所歸的公益領袖;一個團隊要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專業(yè)能力是一方面,道義感召力也特別重要。所以“能力”也離不開“公心”。兩者互為因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哪里分得開呢。
德與能,是不可分割的。公益組織要發(fā)展好,光靠情懷和道德絕對不夠;只講專業(yè)能力,不講情懷、道義也斷不可行。公益人各有所長,理想的狀態(tài),有道義感召力的人做精神領袖,有專業(yè)能力的人統(tǒng)轄具體事務;專業(yè)社工做核心,熱心義工做外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