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月8日,山西省食藥監(jiān)局公布2018年第2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本次共抽檢22大類553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樣品7批次。
據不合格名單顯示,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蔬菜4批次;畜肉1批次;糕點1批次;飲料1批次。
不合格蔬菜中,朔州市新賓都商貿有限公司張遼路超市銷售的芹菜中克百威檢出值為0.0527mg/kg;山西田森集團有限公司平遙順城店銷售的韭菜中甲氰菊酯檢出值為1.3mg/kg。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guī)定,芹菜中克百威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韭菜中甲氰菊酯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mg/kg。
另外,太原市小店區(qū)李海明食品廠銷售的小黃豆芽檢出6-芐基腺嘌呤(6-BA)0.045mg/kg;山西田森集團有限公司平遙順城店銷售的花菇中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
不合格畜肉產品為朔州市朔城區(qū)段氏食品店銷售的豬肉(豬后腿),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2.0μg/kg。
呋喃唑酮為廣譜抗菌藥,對常見的革蘭氏陰性菌和陽性菌有抑制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將呋喃唑酮列為禁止使用的藥物,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 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除上述產品外,太谷縣谷園超市銷售的標稱太谷縣萬隆食品廠生產的蛋皮紅豆面包和隰縣龍泉鎮(zhèn)天意超市銷售的標稱孟州市甘泉露飲水廠生產的無汽蘇打水飲料均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針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食藥監(jiān)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fā)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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