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在首批廣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儀式上,南寧市和欽州市通過廣西食品安全城市考核評價并獲得命名。自治區(qū)食品安全辦將組織對廣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持續(xù)開展跟蹤評價,實施動態(tài)管理,每兩年復合一次,對復合不達標的將撤銷其命名。
作為首批廣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寧市已經通過了第三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中期督查,群眾對創(chuàng)建工作的滿意度從2016年的62.2%提升至2017年的70.5%,基本達到國家的標準要求。
如今在南寧,市民們可以隨時到市場里的食用農產品視察監(jiān)管站對購買的蔬菜進行快速檢測,還可以掃描二維碼查詢貨架上豬肉與蔬菜的來源。就餐時,市民可以根據店鋪門口張貼的“笑臉”標識尋找安全、美味的餐飲店鋪,各種寓教于樂的宣傳活動更是走進街頭巷尾,加深市民對食品安全的了解。
據了解,根據《管理辦法》,獲得廣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城市,可以作為自治區(qū)對設區(qū)市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評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等的重要依據,自治區(qū)有關部門在安排食品安全相關項目、資金時,優(yōu)先予以支持。
此外,自治區(qū)食品安全辦將對獲得廣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城市實施動態(tài)管理,每兩年復合一次,對復合不達標,或出現以下問題之一的將撤銷其命名。包括:發(fā)生重大、影響惡劣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弄虛作假、干擾考核結果;其他需要撤銷命名的情形,且被撤銷命名的城市,3年內不得提出創(chuàng)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