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陽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制販假藥案依法提起公訴,此案中被告人唐某黔、唐某、肖某輝、唐某柏、孫某波、唐某強、彭某心、唐某芳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6年12月30日被邵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經邵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六個月、一至兩年不等。
2015年3月,唐某黔伙同肖某輝、唐某三人共同出資,購買了生產保健品的膠囊清刷機、膠囊裝量機、膠囊模板、電磁感應鋁箔封口機、穩(wěn)壓器等設備,租用邵陽縣塘渡口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審計局家屬樓前的門面及邵陽縣霞塘云鄉(xiāng)雷公壩村一房屋作為制作膠囊的加工點和包裝加工點,合伙生產、銷售假性保健品。
唐某柏、孫某波負責將進購的西地那非、玉米淀粉等原材料運至加工點,唐某芳、唐某強負責將西地那非及玉米淀粉等按比例混合在一起制作膠囊,并將膠囊、片劑、藥丸放入塑料瓶內,封好口,再裝入印有“五夜神”、“早泄克星”、“藏密神丹”、“神力金槍丸”等三十多種品牌的包裝盒里,搖身一變,成了各種品牌性保健品,分別運至位于邵陽縣塘渡口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火車站安置小區(qū)、邵陽縣塘渡口鎮(zhèn)大木山建材城的倉庫儲存。
為大量銷售假男性保健品,唐某黔、唐某分別印制了名為“唐龍”、“唐天”的名片,頻繁到廣東省廣州市參加性保健品交易會,在交易會上發(fā)放名片、聯系客戶,肖某輝則根據客戶的需要,與唐某強、孫某波將客戶所需的貨打好包,再由彭某心安排將倉庫的貨物通過邵陽市某物流公司分撥中心送至客戶手中。
2016年2月至11月,唐某黔等人生產的假性保健品銷售至云南、新疆、上海、廣州等26個省、直轄市,共銷售假男性保健品1447件,銷售金額高達兩百萬余元。
小作坊里加工成的“三無保健品”,沒有正規(guī)生產廠家,不經相關質量檢測,甚至沒有準確生產日期,全都非法添加了西地那非,用量過大或導致猝死,對于此類違法犯罪,檢察機關將予以嚴厲打擊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