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wǎng)訊(記者 吳吟溪 通訊員 鄒永寧)9月1日,武漢市各級各類學校正式開學。為進一步規(guī)范教育收費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市發(fā)改委(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對2016年秋季武漢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標準以及相關政策等進行集中公示。記者發(fā)現(xiàn),與2016年春季開學相比,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不變。
高中階段,學費標準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對2015年秋季以前入學的學生,仍按鄂價費規(guī)〔2013〕110號文件規(guī)定的學費標準收費(即:示范(重點)高中675元/生·學期,一般普通高中470元/生·學期)。從2015年秋季開始,武漢市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的“三限”計劃,對2015年秋季以前入學的“三限”學生,仍按武教財〔2007〕36號文件規(guī)定的學費標準收費(即:省級重點、示范高中中心城區(qū)(含東西湖區(qū),下同)4000元/生·學期,新城區(qū)3500元/生·學期;市級重點、示范高中中心城區(qū)3000元/生·學期,新城區(qū)2500元/生·學期;一般普通高中中心城區(qū)2000元/生·學期,新城區(qū)1500元/生·學期)。
市發(fā)改委(市物價局)、市教育局要求,強化規(guī)范收費的法規(guī)意識,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對違反規(guī)定亂收費的學校,在責令全額退款的同時,追究直接責任人及其主要領導的責任。監(jiān)督電話:市發(fā)改委(市物價局)12358、市教育局6560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