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現場查獲酒駕司機 通訊員董冠男 提供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16日訊(記者夏奕 通訊員董冠男)借車接父親出院,不過,他酒沒醒、車未驗、車牌還被注銷了,武漢江漢交警攔下這名“孝子”并依法處罰。
16日9時30分,江漢區(qū)交通大隊民警付松、李緒軍正在二環(huán)線漢口火車站地下通道對闖禁行的大型客車、貨車開展整治。突然,付松接到指揮室指令,一輛車牌號為鄂M***06的銀灰色面包車號牌已經注銷,正從漢口火車站地下通道內駛出,請現場交警立即查緝。
民警攔下銀灰色面包車后,經系統查詢,該車僅年檢至2018年11月30日,車輛號牌處于“注銷”狀態(tài),駕駛員張某無法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和交強險,顯得十分慌亂。在與張某交談時,付松聞到其身上散發(fā)出一股濃烈的酒味,問其是否喝酒,張某說自己沒有喝酒。民警用酒精測試儀對張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61mg/100ml,已達到酒駕標準。
張某告訴民警,他頭天收工較晚,吃晚飯的時候喝過啤酒,想到睡一覺應該沒事,今早便借了朋友的面包車,開車去醫(yī)院接父親出院,卻沒料到不僅借了一輛“問題車”,還因為酒駕被查。
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張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其將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決定。目前,民警正在對車輛號牌注銷原因進行調查,一旦查明原因,將會對張某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一并進行處罰。而借車給張某的車主也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江漢區(qū)交通大隊民警介紹,前一天晚上大量飲酒后,第二天有可能存在“宿醉”的情況,一定要確保體內酒精代謝完畢后再開車,不要抱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