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前買房,我借款幫他出的首付,但是簽合同時,兒子執(zhí)意只寫女方的名字,可現(xiàn)在又鬧離婚,這房子會不會成為女方婚前財產?”6日上午,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和平法庭副庭長陳鋼做客本報“周二之約”熱線接聽讀者咨詢,市民陳女士講述了發(fā)生在自家的煩心事。
陳女士介紹,2015年,兒子談了個女朋友準備結婚,為了給兒子準備婚房,她找侄女借款70余萬,作為買房的首付款。簽合同時,因為兒子對女朋友用情很深,又覺得馬上要結婚了,不應分你我,所以簽買房合同時,只寫了女方的名字。
買房后兩個月,兒子結婚,婚后兩人共同還貸。如今,孩子已經(jīng)兩歲多,兩人卻遭遇感情問題,準備離婚,“一環(huán)內的房子,當時全款不到200萬,現(xiàn)在價格已經(jīng)漲到近400萬了。媳婦就認為,當時是以她自己的名字購房,屬于她的婚前個人財產,請問這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陳女士咨詢。
對此,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和平法庭副庭長陳鋼表示,這處房產的首付款是陳女士為兒子準備的婚房,出面找侄女借的,這筆債務要結合相關證據(jù)具體分析。到底是陳女士、陳女士兒子承擔,還是兒子兩口子共同承擔?這是以結婚為目的購買的房產,只是因為其他原因寫了女方的名字,并且婚后一起還貸款,所以并不屬于女方的個人婚前財產,但均需要證據(jù)說話。
陳鋼還稱,進入訴訟程序對房產分割時,法院會依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共同財產,在對債務清償完畢后,對剩余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包括房產的增值部分。
熱線問答:
1、借給親戚巨款后人消失了
孫先生:我?guī)啄昵耙驗榻煌ㄊ鹿食鍪鲁闪藲埣踩耍敃r對方賠了50萬元,我將錢借給一個做生意的親戚,寫了借條,約定月息2分。本以為靠著利息我就可以過生活,沒想到親戚直到現(xiàn)在既不還錢,也不給利息,人也不見了。他有多處房產和豪車,請問我現(xiàn)在該如何維權?
法官:您可以憑當時借款的憑證直接到法院起訴對方。如果像您說的對方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的話,目前可以先請一位律師申請財產保全,查封銀行賬戶或房產,屆時如果法院判決生效后,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2、老公瞞著我把房子分了
任女士:我老公婚前承租了一處公租房,我們婚后將這處房產買斷了,登記在我老公名下。現(xiàn)在房子面臨拆遷,我才知道之前老公的姐姐以繼承糾紛為由,對此處房產要求分割,后經(jīng)調解,老公和他姐姐一人一半份額。我認為,這處房產應該是我們的婚內財產,分割時沒有告知我,應該是無效的,我該怎么辦?
法官:您可以到調解的法院去查閱當時的案卷,看具體的案情是怎樣的,如果確實有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再審,看是否會受理。如果不符合再審案件受理條件,當事人還可以依法提起 “第三人撤銷之訴”,請求撤銷原調解書。
3、怎樣處理父母的外地房產
曾先生:我母親今年78歲了,得了老年癡呆癥,她在新疆有一處房產需要我處理,請問我可以通過什么程序去辦理?
法官:如果你要處理這套房產的話,可自行在家中和幾位兄弟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注明你是母親的指定監(jiān)護人。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監(jiān)護人。但由于你兩個兄弟也在外地,開庭如果不能本人到場的話,可以委托律師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