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十堰一女性公職人員酒駕被查后居然......她會受到什么處分?
9月6號晚上,十堰北京路民警在此設點查酒駕,晚上九點多,一名女司機被查,她下車后一把抱住女警花開始哭.....
女司機酒駕被查,抱住警花哭訴
6日晚,市公安交管局五大隊民警在北京路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21時30分,民警正忙著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測時,一輛標致車駕駛員吹完檢測棒后燈亮起,有酒駕嫌疑!
民警迅速上前查看,女司機卻遲遲不配合,因性別差異,男民警只好叫來女交警勸說。
女司機抱住警花開始哭訴
不料,女交警剛到,女駕駛員汪某便飛撲上來,抱住女交警的脖子怎么也不撒手,哭著向女交警訴說自己的苦難和家庭不幸。
因飲酒駕駛,女司機被依法處罰
在女子的哭訴中,民警了解到,37歲的汪某系某單位公職人員,汪某稱如果本次被查獲可能連工作都不保。
面對汪某的訴苦,女民警只好耐心安慰勸其配合執(zhí)法取證,只是汪某遲遲不肯放手。經過好一番勸說才慢慢拉開,汪某見無法逃脫檢查,只好配合拍照取證。
女司機抱著警花痛哭,怎么也不松手
面對民警檢查,汪某一直道歉表示自己確實錯了,請求大家原諒。隨后,民警對汪某進行了酒精檢測儀檢測,其檢測結果為35mg/100L,屬于飲酒駕駛。
面對檢測結果,汪某含淚致歉,稱當晚因為心情不好才喝點酒,沒想到惹出這么大的禍。
因汪某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她將面臨2000元罰款,一次記12分、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鏈接:公職人員酒駕,怎么處分?
黨紀嚴于國法,黨員酒駕觸犯了法律,必然也觸碰了黨紀的紅線。而對酒駕醉駕的處分,有的是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而有的則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為什么呢?
酒后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關于“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fā)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黨紀處分”的規(guī)定,酒后駕駛行為與黨員的身份極不相符,影響了黨的形象,應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黨紀處分,但不一定開除黨籍。大多數情況下,酒后駕駛行為屬于一般違紀,可以給予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
而醉酒駕駛機動車則構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危險駕駛罪?!吨袊伯a黨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薄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開除黨籍?!缎姓C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所以,如果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依據上述規(guī)定就應當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需要注意的是,對因醉酒駕駛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員干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也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
監(jiān)察體制改革后,監(jiān)督范圍擴大到了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根據監(jiān)察法的規(guī)定,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職責就包括對公職人員模范遵守憲法法律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監(jiān)察機關應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
來源:十堰紀委、十堰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