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wǎng)消息(通訊員王貴生、馬運剛)一六旬老漢醉酒駕車被查后辯解:“我喝暈了,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不算違法!”6月4日,湖北省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對涉嫌醉酒駕車人朱某某予以刑事立案。
5月24日15時30分,家住廣水市李店鎮(zhèn)友誼村62歲的朱某某飲酒后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由廣水辦事處前往武勝關鎮(zhèn)開發(fā)區(qū), 行至廣水糧庫門前路段處時,將廣水交警中隊執(zhí)勤工作人員殷某某撞傷。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217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事后,面對醉酒駕車撞傷人的處理結(jié)果, 朱老漢辯解:“當時我喝暈了,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撞傷了人, 賠點醫(yī)藥費是應該的, 但不算違法!再說,我都這大把年紀了, 你們睜只眼閉只眼就饒我一回吧,保證今后再不酒后駕車了!”
民警現(xiàn)場進行說教,耐心講解醉酒駕車的危險性和危害性,終于使朱老漢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會帶來的嚴重后果和惡果,表示愿意接受處理。后提取血液送武漢福田愛民司法鑒定中心檢驗,其酒精含量為272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