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推土機涌上武漢的街頭,如何來看待此種城市建設的“滿城挖”現(xiàn)象?之前一種常見的觀點為,“滿城挖”是贊是彈有待時間檢驗。但現(xiàn)在看起來,這個檢驗的時間點已經(jīng)提前到來:根據(jù)武漢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的最新統(tǒng)計數(shù)據(jù),2013年武漢的工地數(shù)量高達11012個,記者從財政部湖北專員辦還獲悉,截至2012年6月30日,武漢債務余額為2037.05億元,債務率已經(jīng)超過美國最高警戒線的1.5倍。武漢市2013年需要還本付息310.59億元,2014年則達到311.76億元,相當于最近兩年每天需償債1億元。
“滿城挖”之下,高于美國最高警戒線1.5倍的債務率、總量達311.76億元的負債規(guī)模、每天1億元的還債必需,它們令人觸目驚心,將其換算成另一組數(shù)據(jù),也即于2013年和2014年,武漢市差不多要拿出接近40%的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用于償還債務。但這可能仍不是最令人怯于想象的,報道同時顯示,武漢市政府性債務償還高度依賴土地收入。以2011年為例,武漢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1435.28億元,土地出讓收入還債648.29億元,占比超過44%。過度依賴于土地財政的還債模式,還會帶來諸多發(fā)展隱患,譬如管理者對房市調(diào)控的不主動。
地方債的聳人聽聞當然不是自武漢始,真正需要辨析的其實是它所給出的理直氣壯的說辭:舉債是為了替城市建設“補課”,加大城建規(guī)模。提升城市定位當然并無過錯,可現(xiàn)實中的武漢已然流于某種揠苗助長。僅僅3年間,該市城市定位已兩度被拔高,2011年底,武漢市提出“建設國家中心城市”,2013年初,又提出了建設“祖國立交橋”、建設“世界城市”的新目標——— 過于超前的城市發(fā)展規(guī)劃,本身財力不夠的政府熱情,它們只能制造出數(shù)額驚人的地方債,而當?shù)胤絺蔀榫唧w的無法承受之重,它就只能陷入賣地、吸納民資等惡性循環(huán)。
在“滿城挖”里,有一個惡性循環(huán)的鏈條,盡顯地方債看似遏制不住的根源所在:它仍是不受約束的事權與財權。城市規(guī)劃與建設本質(zhì)上關系到每個市民,但這樣的事權往往由城市的少數(shù)管理者說了算,終身問責制的缺失更是讓眾多超前與奇葩的規(guī)劃出臺,當它們導致了幾乎難以收拾的地方債局面,借債的官員早已經(jīng)調(diào)離或升遷,同樣沒有問責機制的地方債借還,就這樣被傳遞到下任官員的手中,最終逐漸積累成幾欲“爆炸”之勢。已不得不正視的武漢地方債務,成為了所有人都看得見的分析樣本,它指向的還是無處不在的重建。
重建從何開始?滾雪球般增大的地方債,它該如何真正地為自身制度性減負?不久前,國務院參事夏斌曾表示,在地方政府還債問題上,一是要嚴格執(zhí)法,絕不能搞“下不為例”,二是一定要實事求是,分類處置。對個別大搞樓堂館所、鋪張浪費又欠債累累的地方政府,要勒令其搬出豪華辦公樓,搬進簡易房上班,并逼其賣樓還債,逼其賣好資產(chǎn)還債——— 要求地方政府賣樓還債也許不可行,但夏參事的建議是一種提醒:對于地方債務問題,最緊要的是當下要行動起來,否則,較之無責任追究的過度負債,地方政府總能找出種種應對理由來。
武漢的“滿城挖”建設將有怎樣的終極收獲?因此而起的地方債風波又該如何平息?一切還需拭目以待。但當過度的城市建設制造出巨大的地方債務,是時候正視它們之間的畸形關系了。如果說地方債問題暫時難以于短期內(nèi)解決,建立系統(tǒng)性的約束機制也尚待時日,那么對耗資巨大的城市改造行為建立一種準入門檻,應該可以成為現(xiàn)實的制度設計。地方債務起于何處?一個答案至少可以是,它正起于我們對大肆造城、政績工程現(xiàn)象的熟視無睹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