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jié)將至,粽子為傳統(tǒng)應節(jié)食品,為保障市民食用安全,市政署聯(lián)同消費者委員會日前於本澳餐廳食肆及外賣店抽取粽子進行檢測,所有樣本均未見異常。
本次抽檢的粽子樣本共三十個,包括含蛋黃粽、無蛋黃粽及鹼水粽,所有樣本均進行了微生物與化學檢測。其中,微生物檢測項目包括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蠟樣芽孢桿菌,并因應鹼水糉及含蛋黃粽的制作特點,分別加驗硼酸和蘇丹紅的化學檢測項目。所有樣本的檢測結(jié)果均未見異常。
市政署提醒業(yè)界應向可靠的供應商入貨,拒絕購買來歷不明的食材;保存食品銷售紀錄和來貨單據(jù),以便在有需要時供權(quán)限部門追查貨源;嚴格按照食安標準及衛(wèi)生指引制作食品;已制備的食品應妥善保護,使其免受污染,并應置於合適的溫度及環(huán)境下存放及展示,確保食品品質(zhì)無異常方可出售。
另外,消費者應向信譽良好及衛(wèi)生的店舖選購粽子;如購買預先包裝的粽子,須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簽,并注意其保存限期、貯存方法及生產(chǎn)商等資料;購買粽子後應盡快進食,如非立即食用,應將粽子放置於攝氏五度以下的雪柜內(nèi);進食前應將粽子徹底加熱至中心溫度達攝氏七十五度或以上,并不應翻熱粽子超過一次。
由於粽子的熱量和脂肪含量都偏高,市民應保持均衡飲食,不宜過量食用。如欲了解更多本澳食安標準及相關資訊,可瀏覽食品安全資訊網(wǎng) www.foodsafety.gov.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