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西充縣市場監(jiān)管局結合“春雷行動2023”,開展了學校周邊餐飲店、超市等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嚴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西充縣市場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在對某飲品店檢查時,發(fā)現其吧臺下方的貨柜內放置有多種用于制作飲品的食品原料,有廣村®抹茶風味固體飲料(凈含量1千克,生產商:四川省某德成食品有限公司)、慧冠®軟冰淇淋粉(凈含量1千克,生產商:某爵(福建)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順甘香®阿薩姆紅茶(凈含量500克,生產商:四川省某德成食品有限公司)等。經營者現場無法提供上述產品的進貨票據、進貨臺賬以及供貨商資質、合格證明等資料。
經查,當事人在采購上述貨物過程中未向供貨方索證索票,未對采購貨物進行查驗,其行為涉嫌違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查驗記錄及相關憑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的規(guī)定,構成采購食品原料未履行查驗責任的違法行為,西充縣市場監(jiān)管局已依法對其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