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9月17日,山西省食藥監(jiān)局發(fā)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報了4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產品涉及飲料、水果制品、糕點、炒貨及堅果制品各1批次。
抽檢信息顯示,1批次礦泉水檢出鋰低于標簽明示值。具體為:太原王府井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帕米爾天泉有限公司生產的帕米爾冰川礦泉水,生產日期2017年7月4日,鋰檢出值0.083mg/L,標簽明示0.15-0.35mg/L。
據了解,國家標準GB 8537-2008《飲用天然礦泉水》中規(guī)定的九項界限指標包括鋰、鍶、鋅、硒、溴化物、碘化物、偏硅酸、游離二氧化碳和溶解性總固體,礦泉水中必須有一項或一項以上達到界限指標的要求,其要求含量分別為(單位:mg/L):鋰、鋅、鍶、碘化物均≥0.2,硒≥0.01,溴化物≥1.0,偏硅酸≥25,游離二氧化碳≥250和溶解性總固體≥1000。低于標簽明示值原因可能是企業(yè)水源的品質下降達不到要求,也可能是生產工藝把關不嚴導致。
還有1批次黑花生五香烤果中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產品為:山西省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山東金曄農法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花生五香烤果,生產日期2018年7月5日,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0.17g/kg。
二氧化硫殘留量過多,不僅能破壞維生素,還能使鈣形成不溶性物質,影響人體對鈣的吸收。造成產品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yè)生產企業(yè)原料把關不嚴帶入,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劑。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1批次水果制品檢出菌落總數超標,1批次糕點檢出大腸菌群超標。分別為:陵川縣華麗港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天津市浩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摘杏,生產日期2018年1月22日;太原王府井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為東莞冠煌食品有限公司(E)生產的壹格牌檸檬味葡萄干沙琪瑪(薩其馬),生產日期2018年3月21日。
菌落總數超標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產加工過程受微生物污染,生產加工過程中工藝把關不嚴,人員、設備和環(huán)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產品殺菌不徹底或在儲運過程中未能持續(xù)保持儲運條件等原因造成。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生產設備、環(huán)境的污染,或者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等原因導致。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食藥監(jiān)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
相關報道:山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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