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8月23日,海南省食藥監(jiān)局公布214批次食用農產品的抽檢結果,14批次檢出不合格,含芹菜、小白菜、花螺等。
通報顯示,有6批次蔬菜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其中,瓊海嘉積陳祝蓉蔬菜攤、陵水北斗集貿市場李惠勤蔬菜攤、昌江石碌進調蔬菜攤3家銷售的芹菜和定安定城王越曉蔬菜攤銷售的小白菜均檢出毒死蜱超標;儋州廣百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芹菜檢出毒死蜱、滅多威兩項超標;文昌盛世百佳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西芹檢出甲拌磷超標。
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guī)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小白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1mg/kg;滅多威在芹菜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甲拌磷在芹菜中的最大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1mg/kg。
其余8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則檢出違規(guī)藥物。其中,臨高江南市場黃玉蓮攤位、儋州那大萬鑫農貿市場鐘建國豆芽攤、保亭保城鄭米豆芽攤、陳愛瓊(瓊山區(qū)府城鎮(zhèn)培龍市場)銷售、儋州那大萬鑫農貿市場吳吉華豆芽攤、定安定城月蘭6家銷售的豆芽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實生長速度、促進提前成熟等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農業(yè)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guī)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4-氯苯氧乙酸鈉的豆芽。
另2批次檢出違規(guī)藥物的產品為儋州那大那恁農貿市場邱忠燕魚類攤銷售的花螺和三亞光頭海鮮加工店銷售的黑口螺,2批次產品均檢出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種廣譜抑菌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yè)部公告第235號)中將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水產品中檢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為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為防止動物疾病而非法使用。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海南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查處,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化解風險。并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yè)的日常監(jiān)管,加大跟蹤抽檢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相關報道:海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214批次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的通告(2018年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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