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牟取暴利,一些黑心商販竟然鋌而走險,干起食鹽造假的不法勾當,數(shù)量高達30多噸。近日,湖南省長沙市檢察院辦理的蔣某、曾某等9人銷售假冒碘鹽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jù)悉,該案是湖南省首例由檢察機關直接提起的食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6年7月至10月,蔣某等人在生產(chǎn)窩點使用江西某公司出品的精制鹽為原料,生產(chǎn)假冒注冊商標“雪天”牌加碘食用鹽,并雇用戴某、李某、李某某對精制鹽變更包裝,雇用曾某向長沙市開福區(qū)、芙蓉區(qū)、岳麓區(qū)及長沙縣等地多家糧油店送貨。經(jīng)鑒定,蔣某等人銷售的假冒碘鹽中碘含量為零,亞鐵氰化鉀含量不符合檢驗標準,為不合格食品。
經(jīng)查,蔣某等人共銷售假冒碘鹽34.98噸。案發(fā)后,被行政執(zhí)法機關、公安機關查封扣押了3.7噸,仍有近31.2噸流入市場。經(jīng)長沙市雨花區(qū)法院一審判決,蔣某等人均因犯非法經(jīng)營罪獲刑。其中蔣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長沙市是湖南省碘缺乏病分布地區(qū),居民需食用碘鹽來保障補充人體每天所必需的碘。根據(jù)長沙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中南大學公共衛(wèi)生學院專家意見,民眾長期食用缺碘食鹽,足以造成人體嚴重食源性疾病。
“蔣某等9人銷售的假冒碘鹽存在嚴重質量缺陷,危及廣大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其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公益訴訟起訴人告訴記者,作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必備的前置程序,2017年9月12日,該院在媒體上刊登公告,督促適格主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公告期滿,有關組織沒有就蔣某等9人的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tài),該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9名被告消除危險,收回其銷售的尚未被食用的假冒碘鹽,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并在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經(jīng)過法庭調(diào)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長沙市中級法院對該案當庭宣判,認為蔣某等9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銷售假冒碘鹽、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實清楚,依法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民事公益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