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價,驚爆價,茅臺原漿老酒只要9塊9……”位于琴臺路的一家人人樂超市內,一個放置在酒箱上方的小喇叭循環(huán)播放著促銷廣告,吸引了不少顧客的注意。
茅臺酒這么便宜?成都商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這款僅要9.9元的“茅臺原漿老酒”跟茅臺酒并無關系,其產商和產地均在成都。
促銷
“茅臺原漿老酒只要9塊9”
近日,一款產品名稱為“原漿老酒”的濃香型白酒在成都多家人人樂超市內銷售。因其與茅臺酒相似的包裝以及低至9.9元的售價吸引了不少顧客的注意。
成都商報記者來到琴臺路的一家人人樂超市。在酒類銷售區(qū)找到了這款酒。從包裝看,該酒與茅臺酒甚為相似,只是包裝盒正面斜放的白條上的文字變成了“原漿老酒”,盒子左上方位置則擺放著一個圓形的商標,商標下方寫著“貴州茅臺鎮(zhèn)”五個字樣,盒子正面最下方的位置,標注著一個來自貴州茅臺鎮(zhèn)的酒業(yè)公司的名字。貨架上,對該款酒的標價為“茅臺鎮(zhèn)原漿老酒52度500ml9.9元”。
在超市出口處,該款酒被堆放成了一個大大的貨堆,放置在貨堆上方的一個小喇叭里則循環(huán)播放著一段促銷廣告:“驚爆價,驚爆價,茅臺原漿老酒只要9塊9……”店員向記者介紹:“這幾天搞活動是這個價,28號活動就結束了,原價是99元的。”
之后,記者又走訪了多家人人樂超市,這些超市均在銷售該“茅臺原漿老酒”,其價格一樣為9.9元。
生產商:
跟“茅臺酒”并無關系
茅臺原漿老酒跟茅臺是否有關系?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茅臺鎮(zhèn)酒”跟“茅臺酒”是不一樣的,該款“貴州茅臺鎮(zhèn)原漿老酒”并不是茅臺酒的原漿老酒。不過在另一家人人樂超市內,工作人員則稱“就是茅臺的啊”。
超市內,一名年長的大爺酒被這款便宜的“原漿老酒”吸引了。“茅臺原漿酒才9塊9啊。”大爺伸手拿起了一瓶,正準備丟入購物車,但被一旁的老伴阻止了,“是不是茅臺哦,咋可能這么便宜,包裝和瓶子也不止這個價錢嘛,快放下。”
事實上,盡管其包裝與茅臺酒相似,但在包裝側面的生產信息處,記者看到,該款酒的食品名稱為原漿老酒,生產商為四川省川雨酒業(yè)有限公司,產地位于成都邛崍市。僅有委托方來自貴州茅臺鎮(zhèn)。
按照酒盒外包裝上留下的聯(lián)系電話,記者與該酒的生產商取得了聯(lián)系。接聽電話的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該款酒跟“茅臺酒”并無關系,只是委托方來自茅臺鎮(zhèn)。“茅臺鎮(zhèn)三個字是可以使用的,原漿老酒也是誰都可以用的,我們包裝上的產名產商都是很明確的。”
包裝設計與貴州茅臺酒包裝的高度相似是否會侵權、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呢?該工作人員稱,設計上“是有借鑒的,但也有區(qū)別,并不是完全一模一樣,有改動。”同時稱其商標、生產商、產地、名稱等信息都標注得很清楚,不會對茅臺酒產生侵權。
同時,該工作人員稱,由于各類信息都標注清楚了,消費者在購買時,一眼就能看清楚這款酒的所有信息,是不是茅臺酒一看就有數(shù),不存在誤導行為。
律師分析
涉嫌不正當競爭侵權
四川瀛領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毅認為“原漿老酒”在主要商標上沒有使用茅臺酒的商標,暫不構成商標侵權,但其包裝與茅臺酒的高相似度還是可能會產生侵權行為。“茅臺酒是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其包裝也是一種民事權益,一樣會受到法律保護,”任毅介紹,因此,該酒商或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其行為將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
任毅同時認為,盡管其包裝與茅臺有所區(qū)分,相關生產信息也做了說明,不過還是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會讓消費者誤以為茅臺對該款酒有投資、贊助或許可的關系存在”。
“酒商行為或涉嫌不正當競爭,同時有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春海也認為,酒商或存在侵權行為,不過還需在具體事件中去仔細考量和認定,“但消費者肯定容易產生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