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市民舉報,余姚市陽明市場監(jiān)管所對位于該市城區(qū)北濱江路的余姚某餐飲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結果令檢查人員瞠目結舌:1公斤裝的袋裝饅頭自發(fā)粉,生產日期為2014年1月24日,而保質期為9個月,超過保質期將近3年居然還在使用;另有好時巧克力味糖漿、曼莎草莓果醬及布魯杰克黑啤酒等17種原料或調料均被少量查到過期。
經查,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法定代表人是意大利籍人,主要經營酒水、意大利面條、披薩等。當事公司在進貨時未查驗生產日期與保質期,也不曾索取供應商的相關資料,而且在加工食品時也未能查驗仔細,致使相關原料及調料積存過期且被使用。
最終,余姚市陽明市場監(jiān)管所依法對其作出處罰:沒收違法經營的過期食品,責令限期整改,并處罰款50000元。據悉,這也是余姚首次對外籍人士經營的餐館開具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