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傳媒·武漢晚報3月8日訊(記者梁爽 通訊員丁其剛 張斯培)“我不該使用已銷戶的小客車車輛牌照躲避電子眼,更不該為省下近百元停車費,鋌而走險懸掛套用車牌,我是自食苦果。”3月8日,東西湖區(qū)交警將違規(guī)使用銷戶車牌的男子陳某查獲,陳某因此面臨依法扣留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嚴厲處罰。
現年40歲的陳某來自杭州市,居住在金銀湖街鑫橋居民小區(qū),從事車輛流動充氣補胎業(yè)務。前不久,陳某新購了一輛廂式面包車,陳某靈機一動,懸掛使用此前銷戶車輛車牌尾號為7D2的小型車輛車牌,不僅可以逃避交通違章電子眼處罰,而且還可以使用銷戶車輛剩下的90多元小區(qū)停車費用。
盡管經商的陳某頭腦精明,但是,陳某使用套用車牌的違法行為已被東西湖區(qū)交警部門運用交管大數據系統“鎖定”。3月8日上午10時許,東西湖區(qū)交警根據大數據排查的車輛活動軌跡,將陳某及套牌車輛在小區(qū)當場查獲,交警部門依法將陳某使用銷戶車牌的面包車輛予以查扣。
東西湖區(qū)交警部門介紹,自今年春運以來,交警部門加大力度,運用交管大數據對涉牌涉證及逾期未年檢等交通違章車輛進行緝查布控,春運期間,查獲各類涉牌涉證及逾期未年檢的交通違法車輛317輛,從而有效消除了春運期間行車安全隱患,預防了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發(fā)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