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傳媒·武漢晚報9月15日訊(記者石偉)“20支鉛筆賣了14塊錢,沒想到招來一場官司,還要賠別人3萬塊?!弊蛱欤?4日),沌口一家小副食店的老板劉先生說,接到法院傳票的時候 “整個人都懵了”。
在劉先生手里,記者看到了一摞文書材料,其中有一份武漢市中院的傳票和一份民事起訴狀。劉先生被傳喚的事由是“侵害商標權糾紛”,理由是“中華牌”商標所有人通過委托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劉先生的副食店銷售假冒“中華牌”鉛筆?!爸腥A牌”鉛筆廠要求劉先生停止銷售侵犯“中華牌”注冊商標權益的商品,支付侵權賠償、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共計3萬元,另外還要承擔相關訴訟費用。
在這些材料里,武漢晚報記者看到有兩份照片復印件,上邊顯示為兩把“中華牌”鉛筆和對應的收據(jù),收據(jù)顯示金額為14元,開具日期為今年5月3日。
“我經(jīng)常到橋口一些集貿(mào)市場進貨。三四年前進貨的時候,順帶買了幾把‘中華’鉛筆,10支一把,一共花了38塊錢。回來就放在貨架上賣,到現(xiàn)在沒賣完。5月份的時候,來了個人,一次買走兩把,還特意要求開收據(jù)。法院送來的材料里,有當時的收據(jù),成證據(jù)了?!眲⑾壬f,文書材料里留有原告代理律師的電話,聯(lián)系之后,對方表示可以通過和解方式解決,但要劉先生支付7000元賠償。
“我進貨時,也不知道這些鉛筆是真是假,根本沒意識到還有真假的問題。先說要3萬塊錢,又說要7000塊錢,我沒遇到過這種事,不知道咋辦?!眲⑾壬f,他一共只賣出14塊錢的鉛筆,被索賠幾千、幾萬元,讓他想不通。
昨天,記者與“中華牌”鉛筆負責此案的代理律師王女士聯(lián)系,對方表示對于案件細節(jié)不方便透露。
記者又聯(lián)系了“中華牌”鉛筆生產(chǎn)廠商“中國第一鉛筆有限公司”,該公司市場部負責人表示,公司對于侵害品牌的打假行動,是委托其他公司負責的,具體情況需要核實。“保護知識產(chǎn)權,維護品牌形象和權益是企業(yè)的工作,也是依法進行的。如果副食店是在批發(fā)市場進貨時購買了假冒產(chǎn)品,侵害了我們的品牌,我們會追究他上家的責任。公司起訴副食店并索賠的情況,我們會向委托公司了解,然后妥善解決。”
律師:商家進貨、銷售過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識
湖北金衛(wèi)律師事務所律師熊敏杰表示,盡管劉先生銷售出的侵權產(chǎn)品數(shù)量少,但是也造成侵權事實,被侵權方有權提出索賠,然而3萬元的賠償金額不一定能獲得法院支持。根據(jù)《商標法》,在侵權賠償數(shù)額方面,一般按照被侵權人收到的實際損失來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利的金額確定;以此難以確定的,參照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shù)來確定。
“具體到劉先生,如果他能提供正常的進貨單,證明自己是一般性進貨,事先并不知情,并且提供了進貨上家,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實際情況,落到他身上的責任和賠償會少很多?!毙苊艚芴嵝?,在商標侵權糾紛中,實際損失、侵權獲利數(shù)額、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都難以確定的,法院可以根據(jù)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判決的賠償可以達到300萬,像劉先生這樣的經(jīng)營者,在進貨、銷售過程中,要提高法律意識,注意分辨有異常的產(chǎn)品,避免給自己帶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