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 向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征求意見?!稐l例》提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將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組織編制地方課程標準和教材;學校發(fā)現(xiàn)在校學生有吸毒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通知吸毒學生家長,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幫教,督促戒毒,不得以此為由開除學籍,對戒毒返校學生應當加強教育和監(jiān)督,不得歧視。
云南省檢察機關統(tǒng)計,云南省未成年人涉毒問題日益嚴重,其中以販賣毒品居多。敲響禁毒、防毒的警鐘勢在必行,家庭、學校和社會必須共同、積極行動起來,保護孩子免遭“毒”害,也給涉毒的孩子更多關愛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