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2月24日電(記者胡靖國、孫亮全)因拒不支付工人700余萬元勞動報酬,山西陽泉市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項目總負責人被刑事拘留,陽泉警方近日查處這起案件。
12月13日,陽泉市公安局郊區(qū)分局接到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交的河南某建安集團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涉案線索,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展開調查取證工作。12月14日,犯罪嫌疑人顏某某被抓獲歸案,并對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顏某某持有河南某建安集團有限公司的授權委托書,于2015年3月31日與陽泉市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陽泉市一住宅小區(qū)2號樓、4號樓及車庫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陽泉市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6年9月和12月分別下達兩份《勞動保障監(jiān)察責令改正決定書》,要求河南某建安集團有限公司陽泉項目部支付工人勞動報酬,而此時,陽泉市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已給付河南某建安集團有限公司陽泉項目部建設勞務費13110752元。犯罪嫌疑人顏某某作為項目總負責人,拒不支付工人剩余勞動報酬達700余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顏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