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楊毅 肖佳堰
從“違法者”到“志愿者”,9月11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縣檢察院檢察官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了該院試行“不起訴+社會公益服務”,助推輕罪治理的首個案件。
“經(jīng)過這段時間的公益服務,我已經(jīng)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意識到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重要性,我一定會改過自新、遵紀守法,懷著感恩之心多做有益于社會的事。”近日,在孝昌縣檢察院舉行的公開聽證會上,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陳某鄭重承諾。
聽證會現(xiàn)場
原來,今年4月,陳某駕駛小型轎車與一輛二輪電動車發(fā)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經(jīng)孝昌交警部門認定,陳某負此事故全部責任。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經(jīng)審查認定陳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賠償損失并取得諒解等情節(jié),且有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的意愿,孝昌縣檢察院決定對該案啟動社會公益服務程序。8月8日至19日,陳某在交警部門的指揮下,在孝昌縣重要路口參與文明交通勸導、發(fā)放交通安全宣傳單、引導指揮交通等社會公益服務合計30小時。志愿服務完成后,考察單位填寫了社會公益服務證明、評價表。
承辦檢察官介紹,通過檢察聽證,根據(jù)案情和法律規(guī)定,最終檢察機關對陳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孝昌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不起訴+社會公益服務”是該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化解社會矛盾探索的輕罪治理新模式。陳某案是試行該模式的首個案件,該院將總結歸納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不斷完善機制,助推符合孝昌實際的輕罪治理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