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2月20日訊在地鐵站內的自動售貨機購買酸奶,先后兩次都買到過期的產品。今天,湖北工業(yè)大學的曾同學說,幸好自己喝酸奶前有查看生產日期的習慣,所以沒喝過期酸奶,他希望以后再也不遇上這種事了。
曾同學介紹,19日下午,他來到地鐵7號線湖工大站,準備乘地鐵去東西湖區(qū)金銀潭和家人聚餐。進站后,他來到自動售貨機前,刷武漢通購買了一瓶售價3元的光明牌紅棗酸奶。當曾同學準備插吸管時,發(fā)現酸奶杯蓋上印的生產日期為2019年1月27日。他感覺這出廠日期有點久,便查看了一下保質期,為21天。也就是說,到2月17日,該酸奶就過期了。曾同學沒有再喝,將酸奶扔了,隨后乘車去了金銀潭。
“我蠻喜歡喝紅棗酸奶,以前在自動售貨機買過,沒出現過問題?!痹瑢W說,他心想可能是個別過期產品被遺漏在了機器內。當晚返校時,他在湖工大地鐵站內,再次購買了一瓶紅棗酸奶,這次吐出來的產品,生產日期還是2月17日。過期了兩天。
曾同學有些失望,他將這瓶酸奶保留下來,希望楚天都市報記者提醒商家,及時更換售貨機內的酸奶產品。
20日上午,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7號線湖工大站,在售貨機購買了一瓶光明紅棗酸奶,生產日期為2月12日。記者通過售貨機上的售后電話聯系了商家鄭先生,他稱7號線沿線站點的光明牌酸奶都由他供應,每天早上他都會到每個站點供貨,并取走過期酸奶,按理說應該不會出問題。在跟曾同學聯系溝通后,鄭先生通過微信轉給他6元退款。一開始,曾同學沒有收這6元錢,他稱自己只是希望下次不買到過期產品就可以。經勸說,曾同學還是收下這6元錢。
鄭先生說,這是他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可能是一時疏忽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