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謝宗孝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湖北武漢港航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宗孝(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jīng)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謝宗孝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咸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謝宗孝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shù)額特別巨大;在收購非國有資產(chǎn)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編:劉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