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吹??梢孕薷墓P錄“撈人” ,騙走別人5萬元后揮霍
楚天都市報8月14日訊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上月,發(fā)生在東西湖的一起“撈人”詐騙案就詮釋了這個道理:姐姐為了救出犯事的弟弟,花5萬元委托別人“撈人”,結(jié)果這筆錢打了水漂。今天,聲稱可以“撈人”的男子蔣某涉嫌詐騙犯罪被提請逮捕。
蔣某現(xiàn)年49歲,漢川人,長期在武漢打零工。7月上旬,大悟男子鄧某超因犯事被東新警方刑拘。一心想救弟弟的姐姐鄧某經(jīng)人介紹,找到了自稱其關(guān)系網(wǎng)強大,能夠解決各種麻煩事的蔣某。7月10日晚,蔣某與鄧某在東西湖區(qū)吳家山七雄路一家酒店商議解救鄧某超的辦法。蔣某謊稱,鄧某超即將移送檢察院批捕,并表示自己能夠修改筆錄。如果想救人,鄧某必須支付8萬元,并先交5萬元定金,作為“活動費”。鄧某信以為真,當即在酒店支付給蔣某3萬元活動經(jīng)費。2天時間后,蔣某又從鄧某處索要走2萬元。
蔣某拿走鄧某5萬元后,讓鄧某回大悟老家等消息。鄧某回老家等了很長一段時間,也不見此事有任何進展。鄧某打電話追問時,蔣某要么以各種理由拖延,要么以接電話不方便等為由,與鄧某打起了“太極拳”。意識到自己受騙上當,8月4日,鄧某向吳家山街派出所報案。
警方接警后,迅速組織專班警力進行偵察,掌握了蔣某的活動軌跡及落腳點。8月6日晚,專班民警趕至蔣某江漢區(qū)復興一村的出租屋內(nèi)將其抓獲歸案。經(jīng)初步審查,蔣某如實交待了以“撈人”為名騙取鄧某5萬元活動費用于自己揮霍的事實。8月14日,東西湖區(qū)警方依法提請檢察機關(guān)對涉嫌詐騙犯罪蔣某提請批準逮捕。
責編: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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