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6月3日訊(記者王榮海 通訊員丁陽 齊陽 黃鳴元)3日,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到酒店就餐以公務接待名義報銷,武漢市一名國有企業(yè)班子成員因公款吃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邱獻奇,198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8年3月任武漢市青菱漁場黨支部副書記兼工會主席,2015年12月免去其武漢市青菱漁場黨支部副書記和工會主席職務,現(xiàn)為青菱漁場工作人員。
2015年1月25日,邱獻奇在青菱漁場召開湖區(qū)綜合治理協(xié)調會后,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到一家酒店就餐,消費2000元。上述費用由邱獻奇先行墊付,之后以公務接待名義從單位財務賬中報銷。
辦案人員介紹,邱獻奇身為中共黨員和國有企業(yè)班子成員,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公款吃喝,邱獻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責令退賠公款吃喝費用。
執(zhí)紀者指出,“私款公報”不是領導干部的特權,杜絕“報銷腐敗”是每名黨員的責任。報銷腐敗”現(xiàn)象目前仍然存在,且不可忽視。有的領導干部報銷內容無所不包,生活幾乎“零成本”;有的落馬干部甚至以餐飲、煙酒的名義,把行賄“黑金”入賬報銷。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公款吃喝,雖然涉及金額看似不高,但是反映出有的干部思想防線仍然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存在“吃了喝了但是沒有拿了揣兜里了就不是腐敗”的重大認識誤區(qū),這些都突破了紀律的底線,應該堅決杜絕、引以為戒。財務審批人員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規(guī)范財務審批,堅決杜絕公款揮霍浪費行為,做到把好關、管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