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聯(lián)合省公安廳發(fā)布《關于嚴厲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將重點打擊查處九類賭博行為和五類涉賭對象,全力營造安定有序的社會環(huán)境。
《通告》明確,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利用電子游戲機、棋牌、麻將、骨牌、骰子、“六合彩”、互聯(lián)網(wǎng)、微信紅包、“德州撲克”等各種形式從事賭博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追繳用作賭注、換取籌碼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沒收賭博用具、違法所得以及用于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
賭場的組織者、經(jīng)營者、獲利者、首要分子、骨干人員,為賭博提供條件的娛樂服務場所、出租屋法人、業(yè)主、經(jīng)營者和責任人,以及為賭博提供資金幫助的“地下錢莊”,第三方、四方支付機構和為賭博提供網(wǎng)絡服務的網(wǎng)絡運營商將成為公安機關的重點打擊對象。
其中,針對以營利為目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shù)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或者賭資數(shù)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或參賭人數(shù)累計達到20人以上,或組織中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構成賭博罪的,以及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及用具,構成開設賭場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還為其提供場所、資金、通訊、網(wǎng)絡支持,或者接送賭客、望風守護、收受投注、兌換籌碼、結算賭資、放高利貸等直接幫助的行為,將以賭博罪或開設賭場罪共犯論處。參與賭博活動,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通告》還明確,將依法從嚴懲處包庇、窩藏違法犯罪人員、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為索取賭債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搶劫、綁架的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查處賭博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黨員干部參與賭博或為賭博活動充當保護傘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一律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通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