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弟弟偷盜哥哥5萬元建材 被抓時振振有辭這是"家務事"
長江網3月25日訊(長江日報記者陳奇雄 通訊員丁其剛 丁珮)一男子在當個體戶的哥哥手下打工時,吃不得苦,被哥哥辭退。該男子為弄點錢用,竟伙同他人,將哥哥存放在武漢市東西湖區(qū)一倉庫內價值5萬多元的建筑材料盜走。3月25日,東西湖區(qū)公安分局民警逮住該男子時,該男子還振振有辭地說,他的行為沒違法,這是他家的“家務事”。
48歲的男子全某景是江西撫州人。多年前,他從老家來漢,住在東西湖區(qū)吳家山街田園社區(qū)。他51歲的親哥哥在武漢當個體戶,主要從事建筑扣件租賃生意。
有一段時間,受哥哥雇傭,全某景成了哥哥生意上的幫手,負責運送扣件等事務。不過,全某景因吃不了苦及經常在工作上出現差錯,一年前被哥哥辭退。
今年春節(jié)前,全某景的哥哥將價值5萬多元錢的建筑扣件,存放在東西湖區(qū)柏泉農場冠園農莊倉庫內。隨后,哥哥一家人返回江西老家過春節(jié)。全某景得知這一訊息后,于今年2月19日,邀約50歲的男子汪某,前往倉庫內盜竊這批扣件。
全某景與汪某租用貨車、雇請搬運工來到該倉庫后,強行砸開門鎖,將這批扣件全部盜出。稍后,他們以1.4萬元錢的低價,將這批扣件倒賣出去。兩人每人分得贓款7000元。
全某景自認為盜竊哥哥家建筑扣件屬于自己家的家務事,不屬于違法行為,就攜帶著贓款外出游玩。
2月23日,全某景的哥哥在老家過完春節(jié)后返回武漢,發(fā)現倉庫內的全部建筑扣件已不翼而飛,就迅速向東西湖區(qū)公安分局柏泉派出所報案。
專班民警通過調查,全某景就是該起來盜案的最大嫌疑人。此時,全某景已聞風而逃,不知所蹤,民警就將其列為網上逃犯追捕。
3月下旬,專班民警獲悉全某景在江西南昌一帶出現,就馬不停蹄趕往南昌抓捕全某景。3月25日上午9時許,在南昌火車站,專班民警將準備外逃的全某景抓獲。專班民警還于同日將全某景的同伙汪某生擒。
歸案后,全某景后悔不迭地對民警說,“我以為盜竊哥哥家的財物只是家務事,沒想到這已觸犯國家法律?!?/P>
律師:獲得親哥哥諒解,可能免于處罰
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國振說,本案中,全某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其親哥哥家數額較大的財物,其行為已涉嫌盜竊犯罪,但也正因為其盜取的財物,是親哥哥家的財物,所以其應該受到的處罰,與一般盜竊犯罪嫌疑人應受的處罰,還是有較大區(qū)別的。
張國振指出,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guī)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以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也就是說,如果其親哥哥及其他親屬決定原諒他,并懇請司法部門不追究其責任時,他可能被司法部門給予從輕處罰,甚至免予處罰待遇。
責編:祁琪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