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改裝面包車運乙醇 交警拆除“流動炸彈”
圖1:面包車改裝車廂無座椅。(視界網(wǎng) 董冠男 攝)
圖2:車廂裝載著酒精和軟管。(視界網(wǎng) 董冠男 攝)
湖北日報訊2月22日,春節(jié)假期后第一個工作日,一些餐館陸續(xù)開業(yè),漢口一男子駕駛改裝的面包車,為餐館運送燃料酒精被查獲,民警及時拆除了一顆“流動炸彈”。
2月22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江漢區(qū)交通大隊民警徐濤、楊華偉正在清芬一路設崗對長途客車和中小型客車進行檢查,突見一輛白色面包車車尾壓得很低,車窗玻璃貼了很深的太陽膜,從駕駛室望去也看不清車廂內(nèi)部情況,民警立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當打開面包車后蓋的一瞬間,一股酒精味道朝民警撲面而來,只見車廂內(nèi)早已沒了座椅,有一個罐型物體、彎卷的塑料軟管,以及木梯、電線等作業(yè)工具。當民警詢問駕駛員丁某罐內(nèi)裝載的是什么物品時,丁某一會兒說是空的,一會兒說是水,回答問題時遮遮掩掩。
徐濤懷疑改裝面包車所搭載的罐型物體內(nèi)是可燃物品,讓司機如實交代。最終,丁某不得不承認罐內(nèi)裝載的是乙醇,專門運送到一些小餐館作為燃料,由于其改裝車輛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擔心被查,只能偷偷地運輸。
交警現(xiàn)場核實,丁某所駕車輛既無危險品運輸資質(zhì),也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也未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目前,民警已將面包車內(nèi)乙醇安全轉運,并對丁某擅自拆座改裝車輛內(nèi)部結構的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同時,對丁某非法運輸乙醇的行為,民警移交安監(jiān)部門作進一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