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報道】8月5日消息,據海淀法院網站消息,因“滴滴出行”在其官方微博中發(fā)布了關于“劉翔”的配圖微博,前奧運冠軍劉翔以侵犯肖像權為由將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運營公司)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劉翔不滿肖像被使用訴滴滴出行侵權 索賠126萬元
原告劉翔訴稱,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 “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發(fā)布了內容為“#劉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欄!每一段結束,都是另一個開始,加油!”的配圖微博。微博內容先是介紹劉翔賽跑成績,之后轉而介紹“滴滴出行”軟件,并使用了六幅劉翔肖像作為配圖。
劉翔認為,“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圖片,具有明顯的商業(yè)屬性,極易使公眾誤認為劉翔系“滴滴出行”代言人或與“滴滴出行”存在某種合作關系,使劉翔蒙受外界諸多誤解,故起訴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刪除侵權鏈接及侵權圖片,并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26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TechWeb查閱了滴滴出行整個4月份的官方微博,目前已經無法搜到關于劉翔的微博。(周小白)